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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几天清华来了出大礼堂保安和学生争执致使学生受皮外伤的事情,讨论挺多的。舆论大部分指向这个学生不靠谱。
舆论太可怕。这个时代,真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,这里的水是水军,在互联网上,我们每一个人都算水军。
事情的经过很难还原,都是当事学生的一面之词。大概是他要带饮料进去,保安说不让带,他不听,走进大礼堂被保安拉扯了出来,然后发生了不知道什么事情,他摔倒在大礼堂门外的台阶上,擦伤了皮肤。现场学生冷漠,维护秩序的学生组织人员也站在保安一边。事后该当事学生要求保安赔礼道歉,没有后文。
生活中,这样的事情,我们每个人都常常遇到。小区保安、舞台保安、中南海门卫什么的。当然最后一个开玩笑,不过我多年前还真跟中南海门卫问答过两个回合。

我查了查《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》, 第二十条 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,应当赔礼道歉,给他人造成损害的,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 另外,保安无权执法,但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“扭送”给公安机关的权利。所以我的理解是,不管是你说的舞台,还是这件事的大礼堂,要是保安判断他扰乱公共秩序并且不听劝阻,可以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的,但是他没有,还致人受伤。

一定要闹到法庭上,是很没有必要的。假如冲突已经发生了,我让保安出示条理,他不听,我会这么解决这件事:找当日值班的保安队长。通常事情就比较好解决了,一团和气。学生节也不会错过了。

这让我想起三年前,在北京北站,我负责给登山队取火车票,拿着一队人的身份证,被协警查身份证。我看他衣着拖沓,就先让他出示工作证,他拒绝。我就带他去找他领导,过来一管事儿的,解释了一番,事情解决了。

有一回,和清华心理咨询中心的刘丹老师聊到清华学生和外界交流的话题,说我们清华的学生,说话和思考问题的方式其实与社会上的大部分人群差别是很大的,常常很难达到有效的沟通。比如我前面讲的协警,他说你们学生就是怎么怎么着。你看,他的世界观跟我们是有差别的。

所以,有效的跨阶层(群体)沟通,是我们都该学习的能力。在我们做社会实践的时候,我曾经借新闻系李强的话写到,与你交谈的每个人都是你的老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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